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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合肥各市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程序细则

收藏 2022-07-05

食安安徽三批2022年安徽、合肥各市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程序细则

正在申请中!2022年安徽、合肥市各市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报时间是到什么截止?具体申请条件、程序是怎样的?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说明,有问题的可以直接联系渔渔为您做免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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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报流程时间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采用纸质材料与线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市、省直管县(市)食安办负责培育并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实施预审。对通过预审的企业(组织),及时指导其按要求提交认证评价申请材料,同时填写《2022年“食安安徽”品牌拟认证评价企业(组织)汇总表》(见附件1),3月31日、6月30日和9月30日前报“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秘书处(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二)各申请企业(组织)在自评基础上,填写《“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明确纳入本次申报覆盖的主营业务或主导产品信息。

(三)申报方式

纸质申报要求:申请企业(组织)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由各市、省直管县(市)食安办预审通过后统一报“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秘书处。

线上申报要求:各市、省直管县(市)食安办预审通过后,申请企业(组织)登陆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食安安徽”品牌联盟)网站,点击“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系统,按提示要求进行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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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报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级食安办要大力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培育、传播、保护、利用行动,积极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提供精准服务,引导开展创建活动。要讲好“食安安徽”品牌故事,推动“食安安徽”品牌企业、单位发展成全省食品安全“消费体验馆”“研学基地”“教育基地”“旅游目的地”等,让“食安安徽”品牌成为优质食品和服务的代名词,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省食安办支持、指导省质量品牌促进会举办首届“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大赛,请各地积极组织动员,踊跃参赛,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氛围。

(二)加强日常监管,择优推荐上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三位一体的监管方式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好“食安安徽”品牌形象,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省食安办将各地“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度重点考核项目,对各地出台、落实扶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政策措施的适当予以加分。

(三)认真审核推荐,严防弄虚作假。申报企业(组织)应仔细阅读申报表中包括承诺事项在内的各项要求,由企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申报表及所附材料中的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各市、省直管县(市)食安办要对照申报要求和认证评价标准,认真开展初审、推荐。3月底前,所在市食安办向省食安办提交相关县(市、区)2021年度食安指数数据表(见附件2)及2022年新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备案材料。4月底前,所在市食安办向省食安办提交第一批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复审结果。7月底前,所在市食安办向省食安办提交2020年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初审推荐名单(初审报告、推荐意见)。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报条件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分为企业认证和区域评价两大类。

企业认证对象包括: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

区域评价对象包括:

食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园区、餐饮安全街区、食品安全小镇。

1.申请“食安安徽”品牌企业认证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a.在安徽境内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及以上;

b.采用合法的注册商标;

c.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d.近三年未发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e.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农产品)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农产品)安全舆情事件。

其中餐饮服务企业申请认证的,还应符合GB 31654要求。

2.申请“食安安徽”品牌区域评价的,食品生产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a.基地生产规模应符合附录A的有关要求。

b.基地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c.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地块面积(亩)

大宗作物(粮食作物、豆类等)

≥2500

水果

≥1000

蔬菜

≥800

设施栽培

≥400

茶叶

≥1000

其他作物

≥1000

多品种复合种植

≥1000

 

畜禽养殖

养殖量(头/只)

生猪(年出栏量)

≥5000

肉用禽(年出栏量)

≥20000

肉牛(年出栏量)

≥3000

羊(年出栏量)

≥10000

奶牛(存栏量)

≥1000

蛋禽(存栏量)

≥10000

 

水厂养殖或捕捞

水域面积(亩)

开放水体

≥15000

非开放水体

≥800

 

3.申请“食安安徽”品牌区域评价的,食品生产园区应符合以下条件:a.食品生产企业1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家以上b.园区内70%以上企业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c.近三年,园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4.申请“食安安徽”品牌区域评价的,餐饮安全街区应符合以下条件:a.街区内食品经营者均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b.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应符合 GB31654的要求c.近三年内,街区未发生食源性聚集性病例b.近三年内,街区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5.申请“食安安徽”品牌区域评价的,食品安全小镇应符合以下条件:a.有一定资源禀赋或历史,食品产业相对聚集b.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75%以上c.当地食品安全小镇创建工作知晓率 80%以上b.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流程,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a.申报企业提交申报材料;b.联盟秘书处收到申请推荐后,引导申报企业对接联盟成员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待“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信息平台建成、认证工作常态化后,申报企业直接通过信息平台选择联盟成员认证机构);c.认证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料、现场审核评价;d.审核评价通过后,认证机构向申请企业颁发认证证书;e.认证机构将认证结果信息及时报送联盟秘书处;f.省食安办对获得认证证书的企业,开展“食安安徽”品牌标识使用授权评价;g.评价通过后,省质量品牌促进会授权企业使用;h.获授权企业制定品牌标识使用方案,报联盟秘书处备案;i.企业获得认证证书及“食安安徽”品牌标识使用授权后,发证机构将实时监督获证企业通过认证的管理体系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各级食安办及联盟实施监督;j.认证证书期满前,若获证企业申请继续持有认证证书,应至少在认证证书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向认证机构提出再次认证申请;k.品牌标识使用与证书有效期同步。

2.区域申报流程,主要包括:食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园区、餐饮安全街区、食品安全小镇a.区域组织提交申报材料;b.区域组织所在地上级食安办对材料、现场进行预审;c.预审通过后,申报材料提交“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秘书处初审;d.省食安办安排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评价,评价结果报省食安办审核批准;e.经公示、批准通过后,省食安办对申报区域组织颁发评价证书及标识使用授权;f.获授权区域组织制定品牌标识使用方案,报“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秘书处;g.各级食安办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获证区域组织实时动态监督管理;h.评价证书期满前,若获证区域申请继续持有评价证书,应至少在评价证书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向评价机构提出再次认证申请;j.品牌标识使用与证书有效期同步。

3.线上提交材料申报流程a.登陆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食安安徽”品牌联盟)网站;b.点击进入“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系统;c.首次登陆,点击“账号注册”,按提示要求进行填写注册;d.使用注册好的账号,登陆申报系统;e.按照提示要求填写表格数据,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f.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

4.认证证书的变更流程获证企业组织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获证组织应在15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认证机构应自收到认证证书变更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认证证书进行变更:a.组织名称发生变更的;b.认证范围变更;c.其他需要变更认证证书的情形。

5.企业组织的申诉企业组织对认证评价决定有异议时,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认证评价机构申诉,认证评价机构自收到申诉之日起,应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企业组织。企业组织若认为认证评价机构未遵守认证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并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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